一块宅基地,两份证件,两个主人;为了一块地,多年的邻居翻了脸,打了架,还是争执不下。两份证件哪个真,哪个假;两位主人,哪个是,哪个非,这笔糊涂账难倒了镇村干部,却在法官的斡旋调解下巧妙化解!

 

今年年初,家住江苏省兴化市钓鱼镇的方某拿出多年积蓄,准备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个三层小楼,不料多年的老邻居潘某夫妻却拦下了施工队伍,说道:这块地方是我们家的,三年前就打好了根基,你们怎么说建就建了!方某懵住了,这块地明明是自己从村建站合法取得的,镇政府还给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他特地跑回家,拿着证件来到现场说理,不料潘某也拿来了证件,是镇政府颁发的建房证,时间在方某的规划许可证之前。这下道理是说不清了,但是方某坚持房子要建,潘某拦着不让建,多年的邻居为了一块地,撕破了脸皮,反目成仇!村干部、镇干部出面调和,但是面对这笔糊涂账,谁也拿不出实在的解决方案。

 

房子建不成,工人工钱还得给,方某无奈,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申请对潘某的阻挠行为进行排除妨碍。兴化人民法院西鲍法庭副庭长高顺祥接案后来到钓鱼镇了解了详细情况,意识到案件的特殊性,他向庭长张娟做了汇报后,张庭长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讨论结果认为,此案矛盾深,涉及面广,简单的判决或者执行不仅不能达到案结事了,还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了缓和双方的过激情绪,高顺祥会同钓鱼镇司法所的同志,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处,耐心劝解,说服潘某回家不再阻止,然后又动员方某停止施工,双方重又冷静地坐到了“谈判桌”前。针对谁是这块地的合法所有者这个争议焦点,办案法官在村里、镇里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潘某2009年从同村村民胡某手中购得这块宅基地,同时将建房许可证一起买下,虽然当时未进行过户,但是买卖和证件均属实。但村建站的权威解释则是潘某手中的建房许可证上载明了必须在此证颁发6个月内建房,否则此证无效或者需要重新办理。对此,潘某认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买了房子又有了证件,自然以为有了万全的保证,哪里去看得那么仔细。他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在6个月到期后应当及时通知,如果另行安排给别人,更要据实告诉!这话也说得在理上,老百姓建个房子不容易,如果简单的凭着6个月到期不建房证件就无效这一点把宅基地判给方某的话,潘某势必会有更加激烈的举动,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

 

找到了案件争议的焦点,也就找到了矛盾化解的方法。为了彻底解决“两家人、一块地”,张娟庭长组织办案法官多次与兴化市钓鱼镇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人沟通,讲清事情原委,申明利害关系。对此,镇领导十分重视,从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角度,特事特办,又另外批了一块宅基地给潘某。810日上午,西鲍法庭冒着重酷热对此案进行了巡回审理,就新宅基地办理证件费用、争议宅基地上的相关设施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协调。协议新宅基地证件办理费用由潘某、方某共同承担,潘某留在争议宅基地上的相关设施必须在20日内清理完毕,并且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止方某施工。当事双方对此十分满意,相关费用当庭履行完毕,这笔糊涂账终于以两位老邻居的握手言和而告终。当事人方某激动的说:“想不到我们两家会为了一块地结了仇,更想不到这么快我们又能做回好邻居,这可多亏了西鲍法庭的法官啊。为了我们的事,他们来了七八趟,有时水都顾不得喝一口,汗也来不及擦一把,等房子建好了,一定要请法官到新家来喝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