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主动、经常、深入”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五项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深化法官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进一步改进联络方式,拓展联络渠道,提高联络效果,实现了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共有77名审判业务骨干分别与77名镇江市人大代表开展了结对联络,占镇江市人大代表总数的20%;各基层法院共有103名法官与辖区人大代表进行了结对联络。08年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后,全市法院共有189名法官分别与五级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络,其中有84名法官与新一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进行了结对,占镇江市人大代表总数的23.56%,比上一届增加了3.5%。通过深入开展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活动,让更多的人大代表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强化法官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是支持,监督是指导,监督是爱护,监督是帮助”指导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络特别是结对代表的联络工作作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党组始终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开展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的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要求。市中院长期坚持院领导带头联络、主动联络人大代表,多次走访全国、省、市代表,并参加联系点的各项联络活动,为全市法院做出了表率和榜样。在中院的带动下,各基层法院领导对法官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强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全市法院与代表结对联络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形成法官与结对代表的良性互动。

二、健全制度,深化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市中院在每年年初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中,着重突出结对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规定中院领导每年应主动走访辖区全国、省人大代表不得少于1次,明确要求每个基层法院至少结对联络5名以上辖区内的镇江市人大代表,与其开展结对联络活动不得少于2次,近年来中院党组成员走访三级人大代表已形成制度,在代表中得到好评,并在每年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小组讨论的发言中,充分体现到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对法官的关心,对工作困难给予了理解。七家基层法院每年年初都制定了加强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工作目标、具体要求,量化指标等均纳入法院的总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法官与代表的结对联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扣目标管理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如扬中法院把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从“软任务”量化到“硬指标”,联络方式、次数均具体细化,并明确落实到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审判员,明确规定每名法官要结对联络两名以上人大代表,一年走访或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四次。全市法院还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狠抓联络工作措施和考核评比工作的落实。全市七家法院还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选定了结对代表名单,根据代表身份、工作性质、职务的不同,为其确定具体的结对联络法官,突出结对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润州区法院为了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将刑庭法官与来自教育界的代表结对,双方就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进行深入交流。针对行政审判工作特点,该院将行政机关的代表作为行政庭的结对对象,开展业务交流。为发挥民商事审判保驾护航作用,该院民二庭、南徐法庭的法官主动与辖区多家企业代表结对,并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受到了企业的好评。社区代表则主要和办公室、民一庭结对,双方在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方面达成共识。监察室和担任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代表结对,在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中,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法官司法礼仪、庭审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反馈,形成了上下连动、形式多样,联络规范的工作特色。

三、完善措施,细化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加大与结对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力度,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各项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一是主动上门走访结对的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人大代表所关心的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邀请结对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让其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理解和关心法院工作。如丹阳市法院将每年十月第四周的周四确定为全院“结对人大代表视察日”,集中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约见院、庭领导及审判人员,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主动邀请结对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案件、参与执行案件,以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其中丹徒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官业绩考评。该院考评委员会对法官进行庭审能力考核时,都邀请结对的区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庭审,主要从法官的庭审态度、着装规范化以及庭审环境等方面给法官考评委员会提出参考建议;最后由法官考评委员会将这些意见结合起来,形成对法官庭审能力的全面考核,以促进法官审判质量的提高。四是主动向结对人大代表赠阅法制报刊,每年均向结对的人大代表赠阅《江苏法制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反映法院工作动态的专业报纸,让其对法院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五是定期开展组织结对人大代表座谈活动和各种联谊活动,促进结对联络工作的不断深入。如市中院民三庭在年前召开的结对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了解到,市人大代表芮东明所在的农科所,科研人员花费大量心血研制的动植物新品种屡遭侵权,却不懂得如何取证,如何自我保护,迫切需要法院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为此,中院民三庭庭长带领法官走访芮东明,送法上门,就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要学会对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并积极寻求司法保护等问题作了详细讲解。人大代表芮东明组织了全体科研人员听了民三庭庭长的讲解,表示获益非浅,非常满意和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注意用法律保护科研成果,懂得如何保护,如何不受损失,要与法院保持不间断的联系。又如丹徒法院每年初都组织结对人大代表进行新春联谊活动,效果极佳。

四、广泛宣传,亮化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社会效果。全市法院在认真、扎实、热情地与结对代表开展各种形式的联络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法院都通过法院内部网站公布了法官结对联络的人大代表名单,及时报道法官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的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了结对联系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如润州区法院对该院结对法官主动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的做法和南徐法庭主动深入走访结对的企业人大代表的联络活动情况,先后在省、市级等媒体上刊载,并被多家国家级网站刊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家法院还通过自办刊物向结对的人大代表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和代表联络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结对联络工作有效载体。其中,润州区法院创办了《润州区法院代表联络工作通报》、扬中市法院创办了《法官与人大代表》专刊,切实加强法官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市中院主编的《镇江法院工作通报》,代表们更是把它作为学法、普法刊物,特别是有些企业,把《镇江法院工作通报》放在单位的宣传栏里让全体员工学习。与市中院民二庭结对联络的市人大代表陈建业还专门就此写了感想:“在看了几期《镇江法院工作通报》后感觉到,近年来市中院各方面的工作变化都比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积极主动服务。二是公平公正办案。三是讲求社会效果。近年来在与中院多次接触中,深感市中院能主动服务,深入基层,倾听基层意见,帮助困难企业排忧解难,还定期寄给我们《镇江法院工作通报》。虽然是薄薄的几页纸,却是你们辛勤的工作成果,饱含了你们的一片真情,同时也架起了中院与基层之间沟通的桥梁。我们看到中院有好的班子、好的队伍、好的作风,坚信一定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