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做好涉灾审判工作
作者:史友兴 王刚 发布时间:2008-06-02 浏览次数:410
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京口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涉及灾区的审判工作,对涉灾区当事人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灾区当事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给劫后余生的灾区群众以最大的心理慰籍,为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京口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涉及灾区的审判工作,对涉灾区当事人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灾区当事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给劫后余生的灾区群众以最大的心理慰籍,为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