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走访座谈征求重点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马秀丽 陈洪 发布时间:2008-05-30 浏览次数:774
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该院从
一、在立案环节对企业到外地诉讼是否能够公正办理存在疑虑,提出在立案环节能否尽量提供方便,尽可能让企业在本地诉讼,既节约成本放心诉讼。
二、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执行周期能否再缩短一些。认为目前有个别案件审理执行周期偏长,在现代信息社会,高效就是最大的公正,审理执行周期越长,企业的诉讼成本越大,损失也越。
三、民商事案件的开庭程序能否更简化一些,调解力度更大一些。认为目前民商事案件开庭程序复杂,案件调解解决效果较好,诉讼成本更低,矛盾解决得更快更彻底,有很多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省时省力省钱,更受欢迎。
四、加大对三农案件的保护力度。对坑农、害农、骗农的假种子、假农药案件要实行便民措施,快审、快判,在分担责任上要体现国家保护农业的政策,加大对坑农害农骗农者的制裁力度。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除同时适用罚金刑外,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严格适用缓刑,不能让犯罪分子因此有利可图。
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宣传法律,帮助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欢迎法官给企业将受法律知识,帮助教育企业员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铜山法院副院长
一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转变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司法。牢固树立为企业、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阶段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服务,推行诉前调解等新的服务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要加大调解力度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数量。对所办理的民商事案件无法定理由的均作为简易程序案件办理,加大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讼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把调解工作贯穿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拓宽服务方式范围,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服务,主动到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改变就案办案的工作理念,发挥民商事案件的引导功能,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意识。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采取对该类犯罪人身刑和罚金刑并用的方法,慎重适用缓刑,不给犯罪分子非法获利的机会。宣传商标法、专利法等企业常用的法律法规,引导帮助企业加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案件的质效管理,提高案件的质效指标。通过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指导等种措施,加强对案件的全面监控,简化庭审程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五、加强对“三农”案件的保护力度。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种子、假农药和工业污染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对困难群众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交,加重侵权方的赔偿责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司法宣传,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新形象。院党组通过这次走访和初步调研分析,准备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与企业定期联系,指定人员与企业建立相对固定联系点,定点定期上门服务,讲解职务犯罪、合同订立及有关管理方面进行服务,与徐州、铜山两家电视台联办司法宣传节目,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树立司法公正、高效文明的新形象。
七、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法官工作压力太大的问题,院党组研究准备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面采取措施,健全法官助理制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环境,逐步缓解法官的工作压力,保护法官的身心健康。
座谈会后,企业界人士参观了该院的法院文化长廊及各个部门的办公环境、审判法庭建设等,对法院深入企业调研工作给于了充分的肯定,表示今后要加强与法院联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共同为建设繁荣富强的新铜山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