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527上午,海门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原告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071215至今年31日期间,来自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野猪沟村五组的陈斌带领25位四川籍老乡到沈某承建的南通某公司生产厂房建筑工地务工。今年325日,双方结帐后,沈某仅支付部分工资报酬,但仍结欠陈斌等26位农民工工资26900元,沈某出具欠条后即下落不明。陈斌只好带领同乡转到上海继续打工,并积极寻找讨薪办法。512,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的消息传来后,陈斌等26位农民工兄弟心急如焚,其中几名来自广元重灾区的老乡都急着想尽快回到家乡,却又没有足够的路费。为了追索这笔工资款,他们虽然多方寻找沈某,也多次到南通某公司索要钱款,但都没有任何结果。522下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陈斌来到海门法院要求追索结欠的工资款。海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建国立即作出指示,为灾区民工开通处理涉及地震灾区案件的绿色通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免去全部诉讼费用。并指令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健、民一庭庭长吴菊萍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当天下午,副院长张健、民一庭庭长吴菊萍带领骨干法官迅速赶赴南通某公司,由于公司总经理在外出差,公司无人做主。法官们又来到当地政府,在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紧密配合下,张健副院长通过电话与公司总经理取得了联系,但他表示,公司的工程款都与承包人沈某进行结算,欠民工的工资应由沈某自己支付。但张健副院长明确向他表示,此案与地震灾区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关系重大,来自四川灾区的26名农民工等着回家的路费,而沈某目前已下落不明,现在,你公司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从法律角度出发,都应担当起这份责任!但他以需要回到公司与其他股东商议为由致当天调解未成。52425日是双休日,邱建国院长再次指示,要抓紧时间,尽一切可能,尽快妥善处理好这起案件!从52326日,通过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最终,公司总经理同意先行垫付此笔款项,并于527上午将26900元工资款送到法院,当天,张健副院长还代表法院向陈斌等灾区民工送上爱心捐款1000元。他说:“在这场特大地震面前,希望你们振作精神、鼓足勇气,早日平安返乡,重建美好家园。”陈斌哽噎地说:“谢谢海门法院的领导和法官,在异地他乡,让我再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公平公正,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工资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