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震灾 老板提前还余款-南京法官迅速执行 川籍雇工表示感谢
作者:余言 曹卢杰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362
四川省中江县的村民李玉(化名),曾受雇于南京的孙海做工程,可工程结束后,雇主一直拖欠着工程款不给。今年5月12日,四川遭遇强地震灾害,李玉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找到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法官提前将工程款执行到位,并在第一时间汇给李玉。
据了解,李玉是名打工人员。2006年4月,家住南京的孙海雇佣其到南昌一个工地做工,工程结束后,双方约定由孙海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工钱。回到四川家中,李玉只收到孙海汇付的部分工钱,余款却一直没了音讯。2007年8月,李玉直接到南京找孙海讨要工钱,孙海出具了一份41000元的欠条,答应一个月后付清欠款。在随后的两个月时间,孙海陆续向李玉汇付了20000元,其余的21000元一直没有支付。在此情况下,李玉于
庭审时,孙海代理人(孙海的妻子)王某表示,孙海与李玉双方在工程上合作了多年,实际上是工程中的转包关系,这次拖欠对方的工资是有原因的,主要是李玉负责的工程项目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为此王某拿出了一份由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李玉负责的工程项目质量出了问题,需要整改,对此我们也通知了李玉,要求其整改,但对方迟迟没有反应,最后是我们做了善后的工作,也产生了一些费用。”王某一脸委屈地说。鉴于双方对事实没有太大争议,承办法官张旭琳耐心地做了劝解工作,最后王某表示,看在多年合作的情分上,不想在工程质量问题上进行纠缠,同意支付余款。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孙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