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579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出台《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规则》,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该院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明确承办部门,加强督查,确保按时、优质办理好,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百案”活动。为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络的深度和广度,开展了“千名代表旁听百案”活动,该院每周五都将下一周公开开庭的案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选取典型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庭审观摩后对法官的庭审礼仪、审判作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法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复率100%。
三是实行人大代表院长接待制度。日常工作中人大代表就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等与法院沟通和联系时,由院长、副院长接待,听取、征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解答有关问题。
四是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寄送工作简报、信息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与交流,通报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情况以及代表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
五是聘请选任人大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该院聘请的监督员和选任的陪审员中市、县人大代表的比例达60%,通过该措施深化了法院接受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