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关闭转型的执行推手
作者:顾成勇 徐烨 发布时间:2012-08-15 浏览次数:373
8月12日,当我们再次来到江苏省海安县一大型蓄电池厂原址时,这个曾经全县有名的高污染企业的烟囱不再冒烟,污水不再排出,生产设备也已撤出车间,成功实现了关闭转型,受到当地群众、干部的一致好评。殊不知,企业主曾极力抗拒执行,海安法院登门通过十多次积极稳妥的执行工作,才如期实现了目标。
该大型蓄电池厂创办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带动200余名农民就业,也是当地的税收大户。2011年,根据国家企业转型升级要求,因蓄电池厂不达国标,与周边居民的防护距离不足,经限期治理仍未合格,被当地政府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蓄电池厂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依程序裁定先予执行。
今年初,海安法院接案后迅速成立执行专案组,全面调查梳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盘清企业主社会关系,掌握被执行人的心理动态。同时,邀请司法行政、工商、乡镇等负责人联合送达执行通知书,极力引导并劝说企业自行关闭,但蓄电池厂的负责人葛某却态度蛮横,拒绝签收法院执行通知书。同时,他还向法院哭诉,由于前期扩大生产筹集资金,光欠银行、民间借贷等债务就达600多万元,企业关闭后不仅自己倾家荡产,还会造成200多名职工下岗失业。在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葛某甚至还亮出了“杀手锏”,声称如法院强制执行,将组织厂里的工人到县政府上访或集体赴国道堵塞交通。
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面广、企业主情绪对抗、矛盾异常尖锐,海安法院执行局决定“以柔克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县人大、县委、县政府通报案件情况,积极争取环保、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此后的十天里,海安法院会同联动执行部门,先后12次深入蓄电池厂进行疏导宣传。通过侧面了解情况,法院不仅对葛某,而且还对其妻子徐某展开说服教育工作,并向在厂职工深入说明蓄电池生产对身心健康的利害分析。原本态度坚硬的葛某这才开始慢慢松口,表示愿意停产关闭。
但没过几日,蓄电池厂却又“重操旧业”。法院经调查获知,原来葛某计划转产太阳能设备,但因受困于高昂的投资经费,想通过拖延停产时间来赚足资本。“打蛇打七寸”,不断供生产用电,葛某拖延停产的思维难以改变。执行人员向王德俊局长汇报后,王局长立即介入协调,在与环保部门联系协商后,明确告知葛某,生产太阳能设备不需要原先生产蓄电池的大型变压器,法院支持企业转型生产,可以帮助联系更换变压器,并向政府沟通协调帮助争取转型资金;假如企业继续抗拒执行,将联系供电部门强制断电。葛某表示同意王局长的基本思路。
4月28日晚,执行组再次来到蓄电池厂,告知葛某已经帮其联系供电公司更换变压器以及向政府争取到60余万元转型资金支持的消息。同时,向葛某发出“通牒”:如不停止蓄电池生产,将强行切断生产用电,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次日凌晨2点,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葛某主动拉断车间电源,法院依法查封生产配电柜。经现场协调,葛某承诺按法院限期拆除全部蓄电池生产设备,配合法院、环保局验收。
8月初,在完成了一系列变压器更换程序后,蓄电池厂迈开了就地转型的步伐。厂里不少老员工向执行法官竖出大拇指,称:“法院确实不简单,是你们的努力让我们厂重见了光明!”
今年以来,海安法院执行局积极配合实施全县蓄电池污染企业关闭计划,从高点定位、从大局出发、从细节着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功能,先后执行关闭8家蓄电池企业,帮助争取转型资金200余万元,为近500名企业职工实现了就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