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破产企业遗留问题
作者:茂东 江红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308
本网宿迁讯:近日,泗洪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妥善处理一起涉及职工500余人,时间跨度达五年的破产企业遗留问题,案件处理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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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泗洪法院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院长刘怀多次参与案件协调,指派分管院长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参与处理。为防范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在该院主持下,指导破产清算组成员单位,对该企业职工进行排查、包保,特别是重点做好对立情绪比较大的职工思想工作。另外,积极争取泗洪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对该企业的土地依法进行变现。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第一清偿顺序,先行发放职工集资款。为确保及时准确的将该款发放到职工手中,泗洪法院认真研究方案,指导清算组制定了严密的发放程序,严格把好登记、审核和发放“三关”。至此,经过2个多月努力工作,这起涉及职工500余人,总额300多万元的职工集资款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