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四个强化促进执行质效不断提升
作者:周金玲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531
一、强化目标意识,促进执行质效大幅提升。今年1?5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853件,同比上升62.5%,执结率为77.3%,执行标的总额达2835万元,执行案件质效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为使全院执行工作在全市争创一流,实现半年质效跨越式发展,该院强化干警目标意识,高标准严要求,细化责任措施,落实任务目标,全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到位率,确保执行质效总体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进入前三名,力争第一名。
二、强化集中办案,促进执行力量有机整合。该院针对执行积存案件较多、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强化办案流程 “三个集中”,促进执行力量的有机整合。一是集中查询财产线索。该院在综合组设立专职调查人员,专门负责对执行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线索进行集中查询。专职调查人员每周定期收集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集中到银行、车管所、建设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二是集中被执行人谈话。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集中谈话,讲清法院依法执行所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并形成谈话笔录入卷。三是集中采取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由强制实施组集中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义务。
三、强化案件督办,促进清案工作有序推进。该院设立以院、局长为领导、以审管办为核心、以执行组及执行员为主体的案件监督体系,促进执行案件清案工作的有序推进。审管办负责每周对执行人员的结案数及排名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并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通报至执行组、局领导及分管院长。执行组定期对在手案件进行清点,制定详细执行计划,并向局领导汇报清案计划。对两个月以上未执结的执行案件由局长会同执行组执行长明确结案时间,加快办案节奏;对三个月以上未结的执行案件列入重点案件列表,分管院长和局领导要随时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对执行员进行督办谈话,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予以执结。该谈话记录在业绩考评、晋职晋级中公布并作为依据,对个别未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的案件易人执行并对承办人进行全院通报。
四、强化维稳意识,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该院注重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维稳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执行日志和执行回访制度,做足、做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该院要求每位执行法官把每起案件每天的执行情况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在卷,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尽最大努力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执行确实无法执结的,必须做好执行告知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对涉信访执行案件通过排查建立台帐,未结的包案到人、层层落实,已结的定期回访、排查隐患,着力化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有效降低执行案件投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