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沿海经济发展、维护各平等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射阳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坚持“严打”方针,将经常性“严打”与集中打击、专项斗争相结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公民利益、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最大限度地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坚决从快从严予以打击,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违法国家禁止性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我县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

二、要注重提高审判效率,避免因诉讼迟延而延误农时。加大调处力度,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依法慎重、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民事纠纷,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群体性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在当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依法处理涉及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高度重视涉及重点项目农民工劳动纠纷案件、社会保障特别是工伤保险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缓、减、免有关诉讼费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在审理涉及环境问题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正确把握举证责任,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

三、正确处理好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妥善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引发的诉讼案件,既要强调行政审判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的职能,又要注意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在出发点与归属点上的一致性;既注重维护和监督,也注重协调与沟通。通过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政府的行政法治水平。慎重审理好涉及土地征用等面广、影响大的集团诉讼案件,积极运用案件协调方法,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慎重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既要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要充分考虑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和特点。就近开展执行工作,努力推动执行和解,既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切实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方面要加强与党委的汇报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党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敢于准确及时地适用执行措施,促使政府自觉履行司法判决,及时、充分、有效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