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多项措施攻克“执行难”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05-28 浏览次数:356
本网徐州讯:“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该院近三年来,执行案件的整体质效仅处在徐州市全市基层法院中上游水平,为此,该院决定花“大气力”,扎实改革措施,攻克“执行难”问题,为该院顺利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扫清障碍。
一是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该院由院长陈英波亲自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全院的案件审判质效点评,重点分析影响全院先进排位的各项指标。同时,该院执行局还多次召开庭室会议,认真总结在贯彻落实苏中法[2006]166号、167号二个文件的经验和不足。新年伊始,执行局新任局长上任后,充分运用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和法官审判业绩考评数据,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及时采取或调整执行管理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是确定“攻克执行”战略。该院注重协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县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
三是改革执行机构设置。该院在原有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选配精干力量充实到一线执行工作之中,成立了四个执行特别行动小组,采取既单独考核办案业绩又统一协调管理的执行办法,同时,该院加强了执行工作保障力度,在院内办公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投入更多的车辆和物质装备,营造执行人员之间的竞争氛围,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规范执行工作管理。该院除了实施执行案件易、难分流制度外,还注重对案件流转期限实施时时跟踪管理,对一般案件,在60日内未能执结的,必须作出汇报,填写执限监控表格,说明不能执结的原因,然后由局委会研究决定执行措施,必要时更换承办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不能及时执行的行为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中。同时,该院严格对查封、扣押、拘留、评估、拍卖待流程的管理力度,尽量减少这些环节所花的时间,缩短办案周期。
五是完善执行工作威慑机制。该院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财产申报、曝光执行等措施,努力做到穷尽法律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思想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予以曝光,依法制裁、打击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从而形成“自动履行处处通行,拒不执行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六是打好集中突击执行战役。在抓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该院对逐案摸清排查,对被执行人为涉府、涉村的案件、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的案件、小额贷款案件以及当事人多次信访及上访的案件和涉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分阶段集中执行,确保实现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