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三名被告均下落不明,这种本来无法调解案件,经全国模范法官、海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沈巧林努力,不仅调解成功,而且当事人还将赔偿款项全部履行到位。近日,感激万分的当事人亲属给沈庭长送来了锦旗。

去年211日,苏州市驾驶员黄某驾驶货车途经海安县李堡镇李灶村11组时,与骑自行车过公路的18刘女发生碰撞,刘女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刘女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方肇事车主、车辆挂靠单位等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沈巧林接办此案后,与原告一起到苏州找被告调解此案。几乎找遍了整个苏州城,也没有发现驾驶员、实际车主的下落,车辆挂靠单位负责人也不知去向。眼看这件案件调解无望,原告方心急如焚,但沈巧林不恢心,根据从苏州市运管所查到的一条线索,找了一家又一家单位,终于找到了挂靠单位的原投资人胡某,经沈巧林耐心细致做工作,胡某找来了挂靠单位负责人于某。经过沈巧林一番法律宣传、情理解析,当事人被法官的诚意和敬业精神所感动,于某等被告终于与原告方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约定将赔偿款129500元汇到了海安法院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