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服务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8-05-28 浏览次数:323
本网南通讯: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和谐统一体,是综合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也是城市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中,南通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宣传工作到位、硬件达标、控烟工作得力。他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专门成立了法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控烟工作。为了更加扎实地开展控烟工作,该院成立了以顾卫平副院长为组长,院机关党委、政治部、行政装备处、法医技术处有关同志参加的法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出台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加强控烟工作的宣传、完善禁烟工作制度、完善禁烟标志、认真做好控烟工作的落实等方面做好规定。特别强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院干警必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计划切实做好控烟工作。控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法院各部门执行控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实施方案规定了干警个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在公共场所或二人以上的办公室内吸烟;二是不在办公室、会议室、法庭及所有公共场所放置烟缸;三是不乱扔烟头。
三是通过法院综合系统、局域网等形式,宣传吸烟对人的危害。法医技术处干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制作控烟的宣传资料,通过专业数据、典型案例等宣传吸烟对人的身体造成的危害,倡导健康的、文明的、和谐的生活习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法院干警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