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措施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周媛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636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争先创优,确定2008年为队伍“作风建设年”。近半年来,铜山法院以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分析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整顿目标。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全省法院六条禁令》等纪律规范,明确作风建设的内容要求和法官应当具备的作风标准,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开设作风建设论坛。全院干警特别是从事审判、执行的一线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撰写工作心得,对如何强化司法礼仪、保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如何防止信访苗头、有效减少上访,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尖锐问题发表感想。由院监察室进行整理并在局域网上以“作风建设大家谈”的形式刊登,旨在使大家互相借鉴,共同提高,同时为该院的作风建设宣传工作积累资料。
三是实行巡视督查制度。该院设置专职巡视督查人员对全院干警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具体针对庭审规范、办公秩序、审判纪律及行政装备管理等方面进行巡查,并定期公布巡查通报,督促整改。
四是实行案件评议和反馈制度。逐案使用“当事人评议表”和“当事人意见反馈表”。“当事人评议表”由办案人员结案后安排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填写,附卷备查。审管办每月通报一次评议的综合情况,发现反映的具体违纪问题,交监察室就有关问题调查了解;“当事人意见反馈表”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向原告发放,由办案人员送达诉状副本时向被告发放,由办公室接收整理后交报院长,每月通报一次,指出反映问题,表扬好人好事,对反映的违纪问题由监察室查处。
通过近半年活动的开展,该院干警统一了认识,时时处处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树立了严谨、规范、高效、和谐的工作作风,加大调解力度与审判效率,2008年1月至5月,共审结案件2347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77件,调撤案件1710件,调撤率高达82.33%,信访案件大大减少,申诉率不足1%,法院工作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