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日前,沭阳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上海,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有效保障弱势群体民生的同时,也维护法院判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

张某未经工商登记开办板材厂,雇佣吴某在厂内从事旋板工作。2007718张某安排吴某从事旋板工作时,因旋板机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致吴某左手受伤,经诊断为左手损伤,并且进行了左手截肢手术。身心倍受摧残的吴某请求雇主张某给予适当的补偿,而张某一再否认自己的责任。无奈之下,吴某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雇主张某给付吴某赔偿金200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法院确定的义务,并在执行人员找其首次谈话后,逃至外地以躲避执行。其后,经法院执行人员多方查找,终于发现张某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火炬村办木材厂。在查获线索后,法院执行干警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当即开赴上海安亭。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积极与当地法院联系,并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将张某带至当地法院。随后执行干警对张某作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谈话和释法工作。最终,张某在法律威严之下低下了头,马上让家人送了20000元钱过来,并向吴某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