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注重在立案环节实践司法为民
作者:张甫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649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涟水法院的立案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稳妥受理各类群体性诉讼,适时把握新类型案件的受理时机,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起诉、应诉,注重在立案环节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做到“四个注重,四个规范”:
一是注重着装仪表,规范语言文明。该院十分注重立案大厅的法官着装仪表,立案大厅的法官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工作时间穿制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同时注重立案法官的言行举止,规定在接待当事人时一律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不粗暴对待当事人。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规范立案手续。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人员优先立案,对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等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案件从快立案,并立即随机分至业务庭审理。对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帮助诉状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代写诉状,对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主动上门立案。
三是注重风险告知,规范收费标准。该院立案庭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对存在明显败诉可能的当事人,在立案前都要向起诉人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对起诉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不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该院严格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不得额外多收一分钱,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告知其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减免诉讼费用,并积极为其办理缓、减、免手续。
四是注重立案调解,规范速裁工作。该院立案庭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工作,立案大厅对所立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征求起诉人意见,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告知起诉人是否选择速裁程序审理,如果起诉人同意,立案大厅当场将案件材料及当事人移交速裁庭,速裁庭在接到案件后,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今年1-4月份,该院民事案件速裁庭已结案85件,调解、撤诉率为10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