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五个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329
本网常州讯:为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积极有效开展,新北(高新)法院以“五个深入”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深入推进“以案析理”活动,切实加大总结审判经验力度
积极开展“以案析理”活动,选取典型案例,以各审执部门在案件审判各环节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的处理等方面的案件审判经验和审判工作有效开展方面的有关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效能等方面的审判工作经验作为总结重点,将广大法官创造的有深厚理论内涵、符合司法审判规律、具有新北特色的成功经验发掘和提炼出来,根据动员部署、申报统筹、调查研究、交流论证、转化推广五个阶段的要求,统一筹划,合理安排,有序推进。
二、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制度化规范化力度
按照《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2006-2008)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继续认真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在落实重要司法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继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总结示范点的新经验,推广新成果,强化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法院庭审活动。
三、深入推进审判质效管理,切实加大质效指标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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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大制度监督制约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继续抓好省法院“六条禁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等各项廉政制度的检查落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解决影响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不出问题,确保不出大问题。
五、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加大长效机制管理力度。
从法院工作最基础的环节,从察访中发现的问题抓起,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于前一段时期没有落实、落实不到位或需要完善的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落实到位。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切实保证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逐步形成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