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地方财政对法院司法经费的划拨不再与法院的诉讼收费挂钩。最近,江阴法院成为苏南率先实现经费全保障的法院之一,这是国家诉讼收费标准降低后又一积极改革成果。

近年来,江阴法院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目前江阴法院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办案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与诉讼费、罚没款收入完全脱钩。在去年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出台导致诉讼收费大幅降低、办案成本支出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法院经费财政全保障,从而保证了各项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之前江阴法院经费的核定也是以收定支模式。在2004年实行部门预算时,江阴法院与当地财政积极沟通,一方面将法院所有收入纳入国库管理,另一方面跟财政沟通制订了既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又满足法院需求的公用经费和办案经费标准,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收支两条线。根据办案成本上升、社会物价变动等因素,江阴财政近三年每年给予法院的办案经费、行政办公经费均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幅,保证了法院能够及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落实司法为民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