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庭长审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赵永祥 发布时间:2008-05-26 浏览次数:705
本网盐城讯:阜宁法院紧紧围绕争创全省优秀法院的目标,认真贯彻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全省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强化庭长审判管理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1-5月份,在结案数较同期上升52%的情况下,调撤率较同期上升了11.5%,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42.89%;四项案件未结率下降8.22%;上诉率下降1.93%;发改率下降0.9%。基础性质效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出台管理细则,明确考核内容。
为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措施,该院在分析审判管理形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定位,制定出台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从案件质量、效率管理、法官审判业绩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其他审判管理事项等五大方面对庭长进行综合考核,并用百分分值进行量化。同时,规定了对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奖惩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健全管理台帐,突出管理重点。
为提高庭长审判管理的效能,适时掌握庭长审判管理动态,该院建立了12本审判管理工作台帐。即:案件质量分析讲评台帐、法官案例分析讲评台帐、案件复查工作台帐、审限跟踪管理台帐、上诉案件移送管理台帐、差错案件台帐、审判信息录入管理台帐、开展庭审观摩讲评台帐、组织法官能力考评台帐、开展半年和年度态势分析台帐、开展专项态势分析台帐、大要案件管理工作台帐。并从统一台帐的格式、登记的内容,保证台帐信息的真实、准确、具体。以管理台帐为抓手,及时发现本部门案件审判质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审判管理工作重点。
三、推介先进经验,拓宽管理思路。
该院还及时开展向优秀庭长学习活动,召开审判管理经验交流会,由刑庭庭长刘智明、硕集法庭庭长刘军介绍庭长审判管理先进经验,并组织各庭庭长到硕集法庭进行参观,为庭长相互学习交流提供平台,通过从思想理念、创优意识、工作作风、管理方式方面找不足,自加压力,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管理实效。
该院由政治处、审管办、监察室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庭长审判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通过对流程管理、台帐检查、质量评查等方法量化各庭庭长审判管理的得分。并规定当年积分列后三名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考核得分排名在末位的,由庭长向院长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该院还修订了《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分别设立“审判质量功臣奖”、“审判质量管理奖”和“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奖”的配套奖励机制,调动庭长参与审判管理积极性,保证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院审判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