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五项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刘翠颖 发布时间:2008-05-26 浏览次数:594
本网徐州讯: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最终体现,是法院司法文书的核心,是对当事人的诉讼和法院审判活动的记载和缩影。裁判文书的质量是审判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推进法官职业的精英化。让一些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先进的司法理念、丰富的审判实践、扎实的写作基础的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并不定期的邀请上级法院的有写作基础的职业法官及大学的法学教授来我院开展裁判文书制作方面的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审判法官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是健立建全防范措施,实行庭长、承办法官、书记员监督、校对制度。一份法律文书先由承办法官制作校对,交由庭长审核,最后由书记员再次校对打印,层层把关,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是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法官文书质量负责制。将裁判文书制作权和审签权交给审判长和独任审判法官,来增强法官的责任心,从而达到提高法院裁判文书整体质量的目的。
四是做好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工作。本院定期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优秀裁判文书及时进行通报,供审判人员借鉴、学习;同时对有较严重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在本院内网上公布,接受广大法官点评,以提高、促进审判法官的写作能力
五是将法律文书的评比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中,与法官的审判业绩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法律文书兑现奖金,对有瑕疵或重大问题的裁判文书进行惩罚,以此来调动法官写作积极性,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