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将自愿调解原则贯穿于执行过程的始终,注重把握执行当事人的心态,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和解,及时平息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切实解决执行难。

该院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法律阐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案件一到执行法官手中,每一位法官都要仔细阅读案卷,熟悉案情,抓住案件的执行焦点,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不同的执行方案。积极采用和解案件担保制,要求案件被执行人在和解时必须提供担保,为和解后的再次履行打下基础,保证和解协议的实施,执行过程中,既突出个人能力,多结案、快结案,同时强调个人与执行小组,执行小组与全局之间协调,增强凝聚力,合理调配执行力量。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中讲清事实,摆明道理,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以诚待人,耐心说理,话不偏、语不躁,做到文明执行,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