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四个到位”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
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26 浏览次数:640
本网镇江讯:在“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丹阳法院落实“四个到位”,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学习教育到位。制定实施意见,以《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 》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为教材,开展党组成员集中学、部门干警分散学,并积极运用论坛研讨,座谈分析,专题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法官遵守审判纪律,端正审判作风,加强职业修养,树立公正高效、规范文明、勤政廉洁的司法形象。
二是查摆分析到位。针对个别法官审判行为不规范,审判作风不端正的具体表现认真进行查摆,深刻剖析其根源,着力增强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在法官个人自查和法院内部认真查摆自纠的同时,通过听取部分案件当事人意见、召集诉讼代理人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执法执纪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凝聚法院内部查摆和法院外部查摆的合力,切实找准法官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达到内外联动整改的效果。
三是重点整改到位。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将整改的重点放在庭审中举止不够端正,语言不够文明,态度不够严肃,着装不够规范和使用通讯工具等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巡视审判法庭,发现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及时进行通报,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快的速度达到最佳的整改效果,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满意。
四是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到位。通过健全和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巡视督查制度、法官与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关系备案登记制度、庭审全过程廉政监督卡跟踪制度、外出办案层级审批制度和警示谈话制度,出台《公务出差管理办法》、《审判人员与特定关系律师回避的若干规定》,着力运用制度的功能和机制的力量,有效防范和杜绝不规范、不端正、不文明、不廉洁司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