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强化四个功能促巡回审判工作
作者:石立 发布时间:2008-05-26 浏览次数:457
本网扬州讯:扬州邗江法院历年来注重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方法,积极对巡回审判各个环节进行强化,提升了巡回审判工作的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强化服务功能,定点与不定点巡回相结合。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邗江法院将巡回审判常态化,辖下两个法庭分别在辖区内离法庭相对较远的头桥镇、甘泉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每月定时到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收案当时安排开庭时间,对于那些通过简易传唤当事人能到场的案件及进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限的,立即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同时,该院在巡回审判过程中还注重固定地点的巡回审判与不定点巡回审判相结合。对于那些可能存在行动不便当事人案件,该院都第一时间安排承办人员上门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并根据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决定在就近的巡回审判点、当地村委会或当事人家中进行审理。
二、强化调解功能,邀请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邗江法院在巡回审判中注重调解工作到位,巡回法官在办案中,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在内的多元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同时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基层干部、群众组织参与案件的调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强化指导功能,及时对村调委会进行业务指导。邗江法院每次到乡镇进行巡回审判,都会第一时间与镇、村组织联系,通过巡回审判直接与各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沟通,并从法律业务上给予调解委员会人员予以指导,提高他们的司法认知能力和处断纠纷水平。
四、强化宣传功能,做到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邗江法院在平常工作中,注意选择一些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到当地巡回审判,组织群众进行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案件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同时该院还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对巡回审判案件的报道,以树立法院司法贴近民生、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先后邀请了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扬州新闻》栏目以及《扬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案件的庭审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