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严格立案审查把好审判第一关
作者:吴云霞 发布时间:2008-05-23 浏览次数:397
本网徐州讯:近期,针对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的出现,邳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工作的重要性,强调立案的审慎性、前瞻性。为提高对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的立案审查能力,在落实院原有的立案审查制度基础上,又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即立案咨询制度、汇报备案制度及累积学习制度。
一、建立案件咨询制度,加强与审判庭室的沟通。当新类型案件出现时,立案庭立即与审判庭联系,将案件的材料及时转到审判庭,由审判庭合议后将具体案件的答复和法律适用的结果反馈立案庭。既能够在立案审查的过程中把住关,又可以让立案庭和审判庭在法律适用和理解上达成共识,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案件汇报备案制度,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近年来,某些社会问题引发了一些敏感性案件,此类案件经过媒体报道后成为群众百姓关注的热点。因此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防止社会敏感性问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矛盾激化也值得我们关注。针对此类群体性案件邳州法院建立汇报备案制度,在收到起诉材料之后不急于立案,在将相关的信息与材料及时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当事人,并且附相关法律法规以备查询。这样一来,既可以在审理案件之前有时间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把案件变成涉诉信访案件。
三、建立案件经验总结制度,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上述案件出现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立案庭将此类案件予以整理、记录和积累,在今后的工作作中如果遇到相同的情形可以保证有资料查询,有法律法规可以依据。
邳州法院既做到了司法便民、为民,也加强了立案审查力度,提高了立案审查能力,有效防止了因立案不妥善、不慎重而给法院工作造成被动的现象,确保了全院各项审判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从源头上把关,减少涉法信访案件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