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镇江润州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注意因案施策,积极探索创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方法,通过“五法”调解,努力减少被害人与被告人或其亲属矛盾加剧,引发上访等问题,促进和谐稳定。今年4月受理的6 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100%。   
    一是“庭前调解法”。 在征求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在庭前设置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程序,由法官分别沟通,进行调解。通过庭前调解的案件,被告人绝大多数已将调解协议履行完毕,避免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的困难,不仅有效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考查了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有利于对被告人正确、全面量刑。    

二是“法律释明法”。调解过程中,向被告人讲清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带来的精神和财产上的伤害,释明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及赔偿的法律依据。提醒被害人一方结合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合理提出赔偿要求。让双方理性对待矛盾,并对调解或判决的后果有充分的认识,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三是“对症下药法”。针对案件的矛盾焦点,分别与被告人和受害方谈话,深入了解双方的想法,把握其心理变化,对症下药。如被害一方主要是为了获得物质赔偿,而被告人一方有一定的经济赔偿能力又希望从轻处罚,则尽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合力促成法”。针对双方当事人对其亲属、委托的律师或同村、老乡的信任,容易接受说服的心理状态,调解中注重借助双方所在村委会调解组织、亲属、委托人等各方力量,多元化联动开展调解,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尤其是引进双方亲属中较开明的人员参与调解,有效化解双方积怨。    

五是“换位思考法”。从促进建立公民之间和谐关系出发,将法德教育融入调解过程,提倡“换位思考”,让当事人双方及亲友互谅互让,化解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