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经法院调解后回家仅一天,丈夫又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最终结果又如何呢?

 

2007年底,张某某和陈某经人介绍相识。20085月,两人便领取了结婚证生活在了一起。开始,双方感情还好。但终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一些问题便暴露了出来。小伙子张某某没有固定工作,而且有点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日沉迷于网吧与赌场内。姑娘陈某婚前进行了输卵管切除手术,不能进行生育。虽然两口子多方治疗,但始终未能给这个家庭带来一个新生命。渐渐地,张某某对陈某失去了耐心,将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了外面,开始拈花惹草起来。陈某也逐渐有所察觉。于是,2012720日,陈某以张某某不务正业以及在外拈花惹草为由一纸诉状到了建湖县人民法院。然而张某某极力反对,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在张某某的坚持下,在建湖法院法官本着尽量挽救婚姻家庭的调解下,最终两人和好回家。本以为事情会到此结束。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法官又接到了一封诉状,这次轮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理由是妻子陈某婚前进行了输卵管切除手术。看着张某某与昨日截然不同的态度,法官料想这其中一定有什么文章。原来,张某某在知道妻子无法生育后,便在外面发展起了新的对象,而这两天“小三”发现有了身孕,督促张某某尽快与妻子离婚。所以,昨天还坚持不愿离婚的张某某在得知了此消息后,第二日却又起诉离婚。

 

眼见事情已经到了这步,法官意识到这场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于是,有意识的在家庭财产分割中向陈某倾斜后,最终,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