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21早五时至十时,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带领该局实施一庭,在法警大队的密切配合下,对一些久执未结的骨头案进行集中执行。拘留了4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老赖,当场执结案件(交付执行款)4件,部分履行5件,提供执行担保及订立还款计划8件,平息上访1件,收到锦旗两面。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化地实现权利人的债权,该院执行干警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在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和谐执行、廉洁高效执行的同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执行艺术,创新工作方法。在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中,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严肃执法,明确“打击”重点。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情节严重、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暴力抗法、侮辱诽谤执行法官、藐视法律、长期逃避债务的“赖皮”、“难缠头”、“钉子户”,集中突击执行,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决不手软。

二、强化申请人的执行意识和义务,减少上访。一是执行中的申请人与执行法官同去执行,让申请人知道和理解执行法官的辛苦和执行程序,配合协助执行;二是让申请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盯准钉牢被执行人,提高执行的准确性和执行效率。三是提前办好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对应当采取拘留、罚款、搜查的,先办好相关手续。

三、制订执行预案,不打无把握之仗。集中执行前25天,应召开集中执行预备会,制订执行预案。对什么人、什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何种强制措施,预计有何障碍和困难,对抗性有多大,参与执行的法官的工作职责分工和法警、车辆装备,后勤服务,执行路线和执行案件的先后等都要做充分估计,周密安排,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四、集中优势“兵力”,实行“大兵团”作战。对平时送达法律文书,执行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等暴力性、对抗性较弱的执行,一般一车二人执行。但对一些易发生暴力抗法的执行措施,必须集中优势“兵力”,多人多车,“执”“警”联手,“大兵压境”,实行“大兵团作战”,造成声势,形成威慑力。实践证明,在这种“阵势”面前,再“硬”再“愣”的被执行人也只好束手就擒,不敢以身抗法。

五、既要执行好案件,又要保护好自己。强制执行是利用公权力实现私权的方法。执行中,大多数被执行人不惜利用多种方法,逃避对抗执行,对抗法律。在某些方面,更是仇视、直接对抗法律的实施者,暴力抗拒执行。因此,执行工作具有很大的危险性、风险性。执行法官在执行中时刻注重和坚持文明、依法执行,反对粗暴、野蛮执行。凡能二人采取的措施,不浪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能“智取”的,绝不“强攻”。但预计有可能暴力抗法的执行措施,情愿不采取或改变执行手段,也不盲目轻率行动,造成恶果,而应采取集中执行的方式打“围歼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