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该案在审理中忽视了对当事人的程序权保护,深究起来,还是程序意识不强,办案行为不规范造成的。这是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专门对一件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进行会诊,目的是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责任,有效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本文的开头就是审委会委员对该案发回重审原因的发言。

大丰法院以强化指导为重点,确立审委会的职能发挥方向,于今年建立了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专项讨论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所有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必须提请审委会讨论,一律在审委会过堂,由审委会集体会诊,从病案中发现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明确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提高审委会指导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当天的审委会上,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审委会决定由有关业务庭于近日提交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