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法庭推行“已结案件月评查会”制度着力改进和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金语 朱轶为 发布时间:2008-05-22 浏览次数:383
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阳山法庭全面落实院部“审判管理年”活动具体要求,推行“已结案件月评查会”制度,通过每月定期举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案件评查活动,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从而有力指导和推动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工作水平。
该庭的“已结案件月评查会”,一般在每月上旬举行,由庭长亲自牵头组织,全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参加,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层次对上一个月已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评查:首先,由书记员及审判员对已结案件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更正;其次,由全体书记员按照不同的检查重点进行“条块式”互查,重点检查审理(执行)标的、受理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笔录、各类强制措施、工作记实表(执行日志)、归档要求等方面是否规范、到位,符合相关要求;最后,由内勤、庭长对案件按照不少于已评查案件5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案件质量进行最后把关。评查会结束后,该庭均迅速召开庭务会,汇总评查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由庭长对相关问题和要求重点讲评,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近期,该庭组织召开了“四月份已结案件评查会”,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审判质量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该庭提出强化“三项意识”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铁案”意识。充分认识案件质量对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将“公正与效率”贯穿审判活动始终,牢固树立“办铁案、出精品”意识,确保每一个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到位,真正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错案发生;二是工作上讲求严谨,强化“效能”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案件,既要又好又快稳妥处理,又要好中求优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努力提高当事人息诉服判率和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细节上倍加注意,强化“规范”意识。注重从细节抓起,克服“小错无碍”思想,养成良好的审判习惯,自觉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落实到位,减少因工作繁忙或疏忽产生的差错,特别是减少和杜绝错别字、装卷顺序颠倒、漏装材料等低级差错,提高案件卷宗质量和案件“归档合格率”,确保各项工作忙而不乱,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