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日前,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程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8年3月15日凌晨1点钟左右,被告人程某串至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北京路某小区一居民家车库,将车库门扭开,盗取奥斯牌电动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1700元。当被告人程某将电动自行车扛至该区王营镇第三中学拐弯口时,被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巡防大队现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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