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三项措施推进涉执信访
作者:杨立成 宛华斌 发布时间:2008-05-22 浏览次数:594
本网常州讯:近年来,常州新北法院以涉执信访工作促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措施,深化改革,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院执行满意率在市法院系统中处于前列。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着手:
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涉执信访。该院党组对于拖延多年、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未执行案件,特别是涉及到上级领导批示、重点督办的案件高度重视,从严把握,详尽研究案情,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定性准确,不留后遗症。同时,执行局还将信访工作确定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实现具体责任到人,要求法官处理案件时做到有诉必理,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要求,认真接谈、妥善办理,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法院领导通过调阅执行宗卷检查法官处理案件的实际情况。
二、从程序上创新信访管理流程。在信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该院执行局建立登记、分流、反馈、总结等一套严密信访运转流程。一是建立严格的来信来访登记机制。由内勤统一对信访进行登记,摘要重点内容,建立专门台帐;二是建立快速分流处理机制。执行局对信访案件实行分类管理,一般案件按照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案件由局长汇报院党组处理;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将处理信访案件的结果通知当事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四是建立执行信访统计制度。案件处理完毕,执行局定期对执行信访进行归纳总结,努力探索执行信访工作规律。
三、从制度上深化涉执信访改革。该院认真梳理近年来在执行信访中的经验,创立多项措施促进涉执信访规范化:一是对于法院执行工作不满且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反复上访的信访老户,该院执行局及时启动甄别化解特别程序,由局长组织专门的执行法官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审查案件,经合议庭研究做出结论。经审查有理的,严格依法纠正;无理的进行登记建档。二是对于矛盾激化类案件,特别是可能在重大会议、节假日等时期发生的案件,该院执行局制订好涉访名单,与立案庭、法警队等多部门进行协商,寻求问题解决的最好方法;同时,积极与人大、政府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提高信访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