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自2008年5月20日起扬中法院对所有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上岗证,实行挂牌上岗。上岗证正面为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资料,背面统一为《扬中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行为准则》,扬中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给陪审员颁发上岗证的时候,要求每一位陪审员在法院的司法活动都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注重司法形象和司法礼仪,树立文明、规范、威严的人民陪审员形象。陪审员们表示,上岗证不仅是人民陪审员光荣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责任的见证,我们一定遵照《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辱没扬中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