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头一调 钱款赔掉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韩丹 王鸣燕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758
只因临时调转车头,不但伤了人,还赔了损坏玉镯的费用。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16年8月21日,左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菜场门口掉头时,撞上正在步行的朱女士,致朱女士受伤,其手上佩戴的玉镯损坏。经交警大队认定,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18年9月,朱女士将左某及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左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玉镯损坏费等共计2.8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左某辩称,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但既然玉镯可以修复,其愿承担玉镯修复费,但原告并未对玉镯进行修复,该笔费用没有实际发生,故其不承担。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但手镯损失属间接损失,其不予赔偿。
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围绕玉镯赔偿方面。对此,法院认为事故造成原告手镯损坏是事实,该损失即为原告朱女士的物质损失;现该手镯经相关部门鉴定可以修复,可适当减少侵权人的赔偿金额;同时,原告朱女士的手镯存在升值可能性较大,并非像一般生活用品存在贬值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赔偿手镯的具体费用,在其完好状态下的零售市场价、修复费及修复后的市场价均取其中间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朱女士损失共计1.8万余元,玉镯鉴定费3200元由被告左某承担。
法官提醒: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既要关心自己以及车辆安全,更要注意切勿碰撞其他车辆或行人。如遇非机动车或行人突然抢道或急行,注意放慢车速,安全避让,切忌飙车争道,任意变道或随意调头,以免引发事故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