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境窘迫怨社会 他将怒气撒向豪车
作者: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王建东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426
80后小伙崔某高中毕业后辗转北京、无锡、苏州等地打工,2016年9月份到张家港某酒店工作,虽然辛苦,但也衣食无忧。直到2017年5月份,崔某酒后从高处摔下,造成腿部受伤,但他没去医院及时治疗,腿部最终留下残疾,原来的工作也丢了。自此以后,崔某就没找到过工作。很快,崔某几年打工攒下的积蓄花光,但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开始在张家港过起流浪生活。
2018年4月5日凌晨,崔某途经张家港乘航某公司停车场时,想到自己已经流浪了几个月,此时身上又脏又臭,没有饭吃,身有残疾感觉被人看不起,心中怨气升腾。于是,崔某将目光投向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内的十余辆车,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块,沿着停车场边走边用石块划着车辆,其中不乏保时捷卡宴、皇冠、奔驰等车辆,车损鉴定价值达人民币46669元。划完车后,崔某怨气渐消,于是将石块随手一丢,就在路边呼呼大睡起来。作案之后,崔某继续四处流浪,但生活难以为继,又想到划车的事情终究躲不过去,于是在4月14日至张家港市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日,崔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崔某自愿认罪,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于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想赔偿被害人但有心无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崔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法官点评】本案中崔某与多名被害人素不相识,也没有任何矛盾,是典型的因自身生活不顺而寻衅滋事、报复社会的案件。诱发崔某报复社会的行为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自身处境窘迫却自觉无力改变,导致心理状态失衡;另一方面崔某受伤、失业后没有求助于医疗、失业保障等救济渠道。但是无论什么理由,报复社会一定是不能被接受的,且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