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扎实举措认真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577
本网镇江讯:为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围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联络工作“五项机制”,采取扎实措施,认真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一、强化结对联络,确保联络效果
该院建立并完善了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制度。院领导和普通法官计15名与全区31位省、市、区人大代表结对,把代表联络工作从“软任务”量化到“硬指标”,活化联络形式,细化联络次数,并要求做到联络有记录,内容有反馈,定期将联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确保与代表联络常态化。该院还将代表联络情况作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加以考核。
二、拓宽联络途径,多渠道听取意见
该院着眼适应新形势,认真把握人大监督的新要求,积极拓宽代表联络途径,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组织走访、座谈、通报工作和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了解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归类、印发各部门,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并将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切实改进法院的审判作风和提升工作水平。
三、旁听庭审评议,零距离接受监督
该院积极邀请代表随机旁听庭审,将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有重点地选择典型案例,在开庭前向听庭代表介绍简要案情、争议焦点及围绕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等;庭审结束后积极听取和收集代表对庭审过程中法官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以及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并进一步改进工作,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重视关注案件,优质高效办理。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以及代表关注各类案件,办理时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落实,并依规范办理流程,及时登记、批转、督查和回复,做到件件有登记、有措施、有结果、有反馈。同时做好与代表的沟通、说明工作,做到不遗漏问题、不积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