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三项措施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516
本网扬州讯:宝应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三项措施,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广泛、全面开展。
一是院校共建,持续开展。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较为突出的现状,以院校共建为纽带,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后与宝应县职教中心、光华职业技术学校等建立了院校共建关系,选派审判骨干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班主任”,定人、定点、定时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
二是以点带面,广泛开展。以法制共建学校为基点,拓展宣传教育触角,深入宝应县翔宇实验小学、泰山初级中学、范水初级中学等城区、乡镇和农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以来,先后在上述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10场,组织学生演示模拟法庭6场,在校园实地开庭3次,将法制的阳光广泛播撒。
三是创新形式,全面开展。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教育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或到学校进行巡回审理;组织学生演示模拟法庭,通过亲身体验使学生接受更为深刻的法制洗礼。编写《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选》,供有关学校和部门作为法制教育素材。选取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制作成宣传戗牌,在各学校巡回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法制教育直观化、生动化。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专门解答青少年学生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法律困惑,做青少年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