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完善四项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效果好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20 浏览次数:666
本网扬州讯:宝应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着力在信访制度完善和长效管理上狠下工夫,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以来,共受理来信325件,来访445人次,办结上级交办涉诉信访案件26件,办结率达91%,息诉率达81%,总息诉稳控率达92%,今年3月被省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完善源头治理机制。抓好接访源头预防,慎重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第一次来访、第一封来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结访率;抓好产访源头预防,在立案、审理、执行、再审等各个诉讼阶段,运用诉讼调解、和解、协调等多种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落实信访日报制,对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上访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每日报立案庭,立案庭每日下午报送县联席办,每周五报送市中院,将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完善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在坚持现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基础上,推行更为灵活的院长预约接访和即时接访,切实提高接访效果;发挥信访接待室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接待热情、询问仔细、记录清楚、处理恰当”的文明接待要求,真正起到“拦洪坝”、“蓄水池”作用;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人民法庭人缘熟、情况熟、地理环境熟的优势,一个法庭就是一个信访接待窗口,就地化解,减少全院信访工作压力。
三是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健全信访分流机制,对初信初访的由原承办庭进行法律释明,对明确申请再审且符合再审条件的转立案复查程序进行复查,对多次复查有明确结论仍重复上访的由信访室做息诉息访工作,必要时按终结程序予以终结;健全非正常涉诉信访行为处理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案件,依法举行公开听证或公开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重点时期特殊处理制度,完善信访专职信息员、24小时值班、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确保重大节日、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稳控工作不脱空。
四是完善信访责任机制。落实源头预防责任,将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案件承办人就是信访第一责任人,业务庭就是信访第一责任庭;落实信访首办责任,明确全院每个部门、每位干警均有接待来访人员的义务,对不属本部门或接待人员负责范围之内的来访事务,首次接待干警有义务迅速将相关事项移送具体负责的部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明确一名副院长分管,其他院领导人人包案,对知难而退、不愿包案或包而不办的领导,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