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盐城亭湖法院妥善审结一起涉及地震灾区四川省南充市两企业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为帮助灾区人民安心自救,通过法官的努力,原告主动撤诉,使得灾区企业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尽快度过难关,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428,江苏某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将四川某内燃机总厂、四川某汽车配件厂诉之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合同加工款20余万元。法院经过审查后,初定于5月中旬开庭审理。512,四川汶川发生7.8级特大地震。消息传来,亭湖法院全体干警深切关注灾区人民安危,在向灾区献爱心捐献善款的同时,注重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涉及灾区的案件。该案的承办法官主动与原告协商沟通,并向其解释了不可抗力、时效中断等相关法律规定。

516,原告公司基于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同情,主动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表示待对方在抗灾自救后有能力偿还时再与其进行对帐解决纠纷。亭湖法院收到申请后,随即作出准予撤诉的书面裁定,同时致函于四川两企业,对其抗灾情况表示关注,并友善提醒两企业在实施抗灾自救后,妥善与原告友好协商处理相关帐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