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分析当前女性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作者:周金玲 发布时间:2008-05-19 浏览次数:1576
女性因其心理、生理特点,犯罪比率一直较低,但近些年来,其犯罪比率有所提高,且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应引起重视。
以射阳法院为例,2008年1-4月份,该院女性犯罪涉案人数为23人,比去年同比上升27.8%,其中涉及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罪等侵财类犯罪7人,占30.43%,涉及强奸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性犯罪5人,占21.74%,犯交通肇事罪4人,占17.39%,犯故意伤害罪3人,占13.04%。
一、女性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原因
1、社会原有的思想道德体系发生破裂,新的思想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笑贫不笑娼”的道德观得到相当多女性的认同,内在的道德控制弱化导致的女性性犯罪的比率不断升高。
2、侵财类犯罪占女性犯罪的比率较高,主要是部分女性出于暴富思想驱使,贪图安逸享乐、爱慕虚荣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有少部分因染上毒瘾为筹毒资而犯盗窃罪。
3、女性犯故意伤害罪往往是由于家庭或邻里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纠纷,因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家庭或邻里纠纷,出现矛盾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误会和积冤越积越深,导致发生故意伤害案件。
4、女性犯交通肇事罪的数量不断增多,女性开车大多谨慎小心,犯交通肇事罪的女性多驾龄较短,因为其实践经验相对匮乏,技术不够熟练,导致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过失犯罪。
二、相关对策及建议
女性犯罪逐渐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她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收入较低,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她们对社会由绝望转化为危害,需要社会各界对她们的关心和爱护:
1、建议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组织和部门加强对妇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教育其树立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的观念,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侵蚀。
2、加强对妇女的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提高妇女法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遏制各种女性犯罪的发生。
3、拓宽妇女的就业渠道,提高妇女知识文化水平,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参与社会各项工作,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4、加强基层组织的调解能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调组织的培训,提高民调组织的责任心和法律素质。及时调解干预邻里纠纷和家庭纠纷,引导相关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由于矛盾激化升格至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