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神圣的审判台前,您是否会想起:为什么鲜花装点着春天,硕果成熟于秋天?为什么雄鹰翱翔于蓝天,骏马奔驰于草原?您是否知道,这一切,无不源于一种叫热爱的情感、一种叫无悔的追求?

1988年,当年轻英俊的胡根平怀着一颗赤诚之心,踏进法院大门的时候,就暗下决心:干好工作,当一名优秀法官。经过十余年的磨练和摔打,他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民一庭的业务骨干,用实际行动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他主审案件20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400余件,连续7年结案数居全院第一,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调解结案率达52%以上,当事人对案件满意率达98%。辛勤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他先后获得了“全省民事工作先进个人”、“省人民满意的法官”、“市劳动模范”等一系列殊荣。

在办案过程中,他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把“法与情、法与德”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他深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老百姓最朴实的需求。他十几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书写着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感人故事。

20047月,胡根平受理了一起房屋迁让纠纷。某机械厂为职工建了一栋宿舍,竣工后,其中一套住房却被建筑公司的李某强行居住,双方交涉一年未果。机械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让出住房,交纳一年的水电费用。经审理,胡根平很快查明了事实,被告李某强占住房毫无道理。案件看起来非常简单,调解不成完全可以当庭宣判。没想到,庭审后,原被告情绪异常激动,原告警告李某:“法院判决后,必须让出住房,否则就封门堵屋。”被告李某也不示弱,声称:“家有农药两瓶,谁敢封门,就死在房中。” 凭着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胡根平敏锐地感到,案件可能另有隐情,简单地判决,可能会激发他们的矛盾,甚至不利于以后的执行。

为了弄清案件背后的原因,胡根平多次来到被告家中,向李某讲述法律,告知他维权的合法途径,讲明其强占住房的错误,逐步打消了李某的顾虑,使他主动说出了事清的原委。原来,因机械厂拖欠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款,作为承包方之一的李某无法取得全部的报酬,而家中老人卧病在床,子女的学费都难以交纳,生活陷入困境,急需用钱,只好强占住房,要挟原告支付欠款。看着李某窘困的生活现状,胡根平拿出自己的500元钱,对李某说:“马上开学了,先给孩子交上学费。”李某感动不已:“这钱就算我借你的”。

为了彻底解决矛盾,胡根平又多次找到原告和被告单位的领导进行协商,诚心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胡法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几方当事人的信任。在他的调解下,机械厂与建筑公司终于明白了长期对立的危害,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还款协议。案件的症结解开了,李某很快从单位拿到了承包款,他高兴地当天就收拾了行装,并主动将住房钥匙交还给原告。看到僵持一年的纠纷,不到1个月就调解结案,原告也爽快地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结案后,他们都高兴地来到法院,对胡法官表示感谢,被告李某还从刚拿到的工程款中取出1000元硬塞到胡法官手中,被胡根平婉言谢绝。

每当圆满处理了案件,看到当事人欢欣的笑容和感激的泪水,胡法官的心也会随那笑容一起飞扬。因为他知道,那是天下最真切的笑,那是天下最感人的泪,那是用金钱无法买到的真情,那也是对他辛苦工作的最大回报。

让我们一起低下头来,凝神看一看配戴在法官胸前的那枚红色徽章,徽章上那架熠熠生辉的金色天平,它是那样的洁净、那样的明亮。当我们用汗水、血泪细心擦亮胸前天平的时候,天平之光将在百姓的心中化成为永恒!这就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这就是无数法官无悔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