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1410点半,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110举报中心得到举报,被执行人王某正在将仓库中被法院查封的啤酒进行转移,执行干警仅用10分钟就赶到了王某公司仓库,将满头大汗的王某赌个正着,因擅自转移法院查封物品,王某被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罚款10000元。权利人看到执行过程以后,激动地说道:我是抱着试试看给你们打电话,没想到你们晚上还能来得这么快

2003年,经营啤酒的王某在我市某小区租用门面两间用于存放啤酒,20058月经双方结算王某尚欠房租22000元。房主多次催要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20082月房主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房款,后经调解王某同意于310前归还,到期后王某仍未偿还,房主随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调查,王某经营啤酒每年收入达40余万元,且有车辆3辆,房产2处,完全有能力偿还,王某以经营不善、外欠账太多为由进行拖延,430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王某仓库中价值20000元的啤酒,并告知王某不得转移。王某心存侥幸意图利用夜间将啤酒进行转移。王某刚被带到法院,其家人就将拖欠两年之久的房租送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