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发扬“团结拼搏、坚韧不拔”的抗震救灾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张传军 发布时间:2008-05-16 浏览次数:1118
一、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恪尽职守,集中精力做好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央分忧,为抗震救灾出力。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尤其要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抗震救灾工作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和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尤其要妥善处理涉及到灾区的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灾区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维护生效裁判、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力促进社会稳定。
二、集中精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针对当前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事要解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手抓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牢牢把握涉诉信访工作主动权。一是进一步强化每个部门和每位干警的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定期集中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处置信访苗头和倾向性问题。二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首办、指定复查、联合接访、“四定一包”和“一案一策”等制度,深入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清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确保“四个不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集中精力做好民生保障和服务工作。深刻学习温总理亲临灾区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关爱灾区人民群众的博大民生情怀,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健全和完善便民利民护民司法措施,积极关注和依法保障、服务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远程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司法举措,让司法工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二是妥善处理就业、就学、就医、住房、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物业权益、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着力协调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积极拓展司法救助途径,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的规定和执行救助资金制度,加强对城乡特困群众及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集中精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当前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的紧要关头,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人民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则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法院安全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启动了安全工作应急处置机制。一是抓好涉诉信访安全。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窗口的安全保卫力量,严格落实信访值班制度,接访中因人而异,耐心细致地疏导来访人员,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机关正常司法秩序。二是抓好庭审安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调配保障力量,落实值班责任制,充分发挥安检作用,及时掌握庭审活动动态,确保庭审安全。三是抓好案件执行安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因案而异精心组织执行方案,注重执行方法和技巧,严防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四是抓好各类值班活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交接手续,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务,保障法院各项工作顺畅运行,尽最大努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