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台《意见》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
作者:张骥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5-15 浏览次数:989
本网南通讯: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高效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日前,南通中院制定下发《全市法院深化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改革。
一是深化审判质效源头管理。在法院收案增长、化解社会矛盾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将高效化解矛盾和促进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管理的重点任务来抓。全面建立高效化解矛盾和促进案结事了的管理机制,建立法官案件释明和服判息诉责任制,运用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分析、制度落实和综合考评抓好审判质效源头管理,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司法环节建立制度严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法院维护稳定和化解矛盾能力的提升。
二是建立全市专兼职案件质量评查队伍。组建全市案件质评队伍,强化质评力量,配强质评人员。两级法院审管办的质评人员和基层法院审监庭的审判人员为专职评查员,在全市法院各条线中分别设立兼职评查员,通过法院内部、庭室内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基层法院间交叉评查等方式有效开展评查工作。评查中主要突出以下五项重点:一是重点评查对上诉、发改、投诉、申诉、举报、信访案件;二是重点评查法官审判权运行各环节是否规范行使;三是重点评查当事人反映法官司法行为、审判作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裁判说理等方面的问题;四是重点做好评查结果转化工作。案件评查既揭短又评优,既评查又讲评,既要及时反映质评情况又要提出质量管理决策建议,要将质评建议转化为法院审判决策机构的重要指导意见,实现案件质量评查为审判质量服务的工作目标。五是建立质评人员责任机制,明确责任要求,制定质评人员运行管理办法,将质评人员的业绩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学习培训挂钩。
三是强化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严格落实《全省法院审判业绩综合考评办法》,将覆盖全市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全体法官三个层面审判业绩考评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庭室和法官的非审判任务,切实将庭长及法官的注意力集中在提高审判质效,实现案结事了上来,以增强审判管理综合考评的正确导向作用。针对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法院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审管调研,分析基层审判走势,加强基层法庭审判管理工作,为院领导指导基层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扩大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优势,不断提升全市法院质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