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与区纪委联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教育制度
作者:王洪 发布时间:2008-05-15 浏览次数:697
本网淮安讯: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推动庭审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日前,淮阴区人民法院会同区纪委联合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教育制度,下发全区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执行。
该制度规定,全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如涉嫌职位犯罪的,其所在单位原则上都要参加庭审旁听教育;区人民法院负责将职务犯罪案件登记造册,在公开开庭10日前,将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及地点等情况告知区纪委,并共同商定是否组织人员才参加旁听;区纪委根据商定方案下发旁听教育通知,由案发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旁听,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全区乡镇、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该制度要求,参加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的单位和个人,要结合案情组织开展讨论,以深化教育成果,讨论结果及时上报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