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提升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20071月至今,共审结交通肇事案件83件、故意伤害案件44件,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积怨较深。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处理附带民事案件,该院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一是审理时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心理及经济状况,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释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三是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及其代理人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四是充分利用庭审中的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工作,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该院审结的7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72件,调解率达94.7%。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压力,而且从根本上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