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价值2000元的金戒指在家中不翼而飞,惹恼了张先生的老婆,不料竟是被来家中做客的“舞伴”顺手盗走。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吴某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4000元。 

 

张先生今年48岁,是一名跳舞发烧友,每天都会到离家不远的歌舞厅内跳早舞。今年4月初,张先生在舞厅内认识了比他小3岁的吴某某,两人聊的比较投机,几乎每天跳舞时都在一起。半个月后,张先生就邀请吴某某到家中做客,当天上午,张先生跳好早舞后,就赶到菜场买菜做饭,大约11点左右,吴某某应邀来到张先生家中吃饭。

 

吃完饭,张先生告诉吴某某要出去买点水果,让其在家中玩会电脑。然而,等张先生回到家中时却发现吴某某不告而别了,细心的张先生发现与吴某某一同消失的还有放在抽屉里的一枚金戒指,这是张先生买给其老婆的生日礼物,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

 

张先生随即拨打了吴某某的电话,但吴某某并没有承认盗窃的事实。第二天,张先生在街上又遇到吴某某,问其有没有偷金戒指,但吴某某始终不承认,最后张先生拉着吴某某来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内,吴某某终于道出了因一时贪念盗窃张先生家中戒指的事实,滨湖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处于4000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