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怀孕男方不认帐 女友上庭讨要抚养费
作者:李先宇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次数:330
分别离异后的一对男女在朋友介绍下,未办结婚手续就同居,结果又很快分手了,这时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却死不认账,称孩子不是自己的,不愿承担抚养责任。昨日,经宿豫法院调解,男方放弃做亲子鉴定,同意支付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
2010年4月,小璐经朋友介绍认识大军,两人一见面感觉对方都还不错,当日晚上便在一起同居。小璐和大军两人之前都有过一次婚姻,离婚后各自带一孩子。同居确定关系后,二人没有去领证也没举办婚礼,而是合伙开了一家凉皮店,但开了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分开了,各人都把自己的东西拉走,很少在一起生活。
同年11月,小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将消息告诉大军,但大军反应很冷淡,认为小璐不常在家里住,孩子不可能是自己的,而且说孩子生下来负担会更重,所以给了200元让她去把孩子打掉。但小璐心疼孩子,没按照大军的意思去办,把孩子留了下来。直至小璐在产房准备生下孩子时,大军也不愿去看望,一心想与孩子撇清关系。
孩子生下来后,小璐面临着抚养的困难,便与大军协商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大军一直采取逃避的态度,不同意协商。万般无奈之下,小璐将大军起诉至法院,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愿让步,最终小璐要求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小孩是否为原被告所生。
第二次开庭后,承办法官将进行亲子鉴定程序对大军进行释名,大军权衡利弊后决定放弃进行亲子鉴定,并与小璐达成和解协议,从2012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育费400元,至孩子18周岁时止,每季度支付一次。(文中人物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