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应对工作重点由审理一、二审案件向审理申请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的转变,结合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省院民二庭决定将五月份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活动月”,集中规范本庭司法行为,努力实现精致司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司法规范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法官在与当事人接触中的言行举止,当事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对他们就法院裁判的接受度产生影响。目前,民二庭正面临从主要审理一、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向主要审理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的重要转变,所接触当事人的类型、诉讼心态有新的变化。民二庭法官在司法规范化和遵守司法礼仪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但同时在部分细节上仍然存在问题,必须及时有效地加以纠正和规范,以更好的作风、更规范的行为应对迅速增加的申请再审案件。为此,民二庭通过集中规范司法行为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规范司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庭同志的细节意识,促进全庭同志加强职业修养,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树立省院民商审判法官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省院民二庭司法规范化的整体档次。

民二庭对活动提出两项要求一是定位要高。坚持“于细微处见精神”,不满足于解决一般性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而是要一并解决细节问题,着力在精确、精细、精致上下功夫。二是务求实效。通过这次集中活动,深入查找本庭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之处,有针对性地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形成制度性文件,长抓不懈,努力形成文明和谐司法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各中院、各基层法院民二庭做出表率。其中,特别针对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注意事项和司法礼仪指引。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深入查找问题,一是全庭每一位成员各自反思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以合议庭为单位讨论汇总;二是通过梳理近三年来针对每个案件收回的《当事人反馈意见表》、与省律协联系召开律师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归纳律师界和当事人对我庭审判作风方面的意见;三是对每个合议庭开展庭审观摩,并分类抽查各合议庭开庭、听证及承办法官询问情况。第二阶段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在第一阶段揭示出的司法不规范现象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研究对策,制定《民二庭司法行为规范》,主要包括着装规范、庭审规范、接待规范、法官忌语等内容。第三阶段检查落实。抽查各合议庭庭审、接待当事人情况。对执行司法礼仪规范较好的合议庭、法官在全庭通报表扬,对执行规范较差的合议庭与法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