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审理好涉农案件,阜宁法院坚持便民、利民、保民、安民的司法理念,着力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排忧解难,坚持“四到位”审理涉农案件,成效显著。今年14月份,共审结涉农案件超千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的达79%,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流动办案到位。根据案件的性质,到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审理案件,充分方便农民参加诉讼,既保证诉讼程序完整和诉讼质量,又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庭前调解到位。阜宁法院积极探索庭前调解机制,创建了与辖区的信访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村委会的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向基层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延伸诉讼活动,延伸法律咨询。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切实为辖区和谐贡献了力量。

三是设立巡回办案点到位。阜宁法院在全县三十乡镇辖区共设立了35个巡回办案点,积极推行联络员机制,向辖区的村民公布联络员的通讯方式,力求让农民打官司不出村、学法普法不出门,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审结效率。

四是下乡普法到位。阜宁法院充分利用到联系点开庭、调解的机会,送法下乡,宣传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农民运用法律、及时化解邻里纠纷、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将法庭送进田间、村头,既审理了案件,又使广大农民受到了教育,起到了让农民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